对于日本来说目前不是钱的问题,而是工业能力的问题,一艘“福特级”或者“尼米兹”核动力航母往多说150亿美元(不包括舰载机),如果以6~8年的建造速度每年需资金15~25亿美元,这笔钱对于经济大国的日本来说不会构成什么压力,所以日本建造核动力航母的困难来自于工业能力。
有看官会问:日本工业能力强大,基础科研研究雄厚,况且二战期间还建成了十几艘大型航母的能力,现在建造核动力航母还是什么难事儿吗?有这样思维的是没有见识过大工业生产的人!对于日本的工业能力的认知停留在表面现象上,二战期间的航母咋能和现代航母同日而语,以现在的造船能力至少有50架以上的船厂,200个船坞都能建造二战标准的航母,我国沿海很多民营船厂,甚至越南的船厂都能建造,而且建造的标准和质量都能超过当时的日本船厂。
而日本目前的工业能力体现在民用方面,与军事科技和军事工业相比有着巨大的鸿沟,就算是日本的基础工业和造船工业有实力,可能是可以建造出排水量10万吨航母的舰壳,但是航母所需要的内部设备,特别是军用核反应堆日本根本没有涉足过,在20年之内也未必能研制出来。
A2W舰用核反应堆,是第一艘核航母“企业号”上使用的,当时为了省钱就把“华盛顿级”核潜艇的反应堆S5W反应堆略微改进后就装上“企业号”上了,由于单座反应堆功率太低,导致“企业号”一共装了8座A2W反应堆…就是这样的1960年代水平的反应队日本到现在也没法研制出来,因为军用反应堆与民用反应堆有本质上区别,相同功率下民用堆最内层占地面积也得几百平方米,而军用堆占地面积不能超过20平米,设计的相当紧凑,核心部件燃烧棒、控制棒、主循环泵、减速机、蒸汽发生器…等等,第一回路制造材料和元器件的制造,都需要长期在军事核工业方面的积累才行,而日本缺乏的就是这些,连“旧企业号”都低层次反应堆都制造不了,那么“新企业号”所用的A1B型反应堆也就更制造不出来了。
除了核反应堆外,弹射器也是极高的技术难点,不论是蒸汽弹射器还是电磁弹射器,日本在战后都没有涉足该领域,据说当年美国看中了日本在精密铸造和金属热处理方面有些建树,想让日本承包一批蒸汽弹射器的气缸制造(含铸造和机加工)但日本人看见图纸之后觉得大批量制造也困难而没有承接,可见蒸汽弹射器不只是精密铸造这么简单。
总之,建造航空母舰要求太高,所涉及到学科太多,从上面这些专业学科来看,日本的短板太多了!这也是《波茨坦公告》对日本限制的原因,想造10万吨核动力航母是不可能的,建造几艘直升机航母还勉强。